滁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(新修訂)
第一章:總則
為了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與社會創造力,推動高質量發展,打造獨特的“亭滿意”營商服務品牌,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,我們依據國務院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及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制定了此條例。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與營商環境優化相關的活動。
第二章:優化原則與責任

我們堅持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的工作原則,始終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,以職能轉變為核心。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高度重視營商環境的優化工作,明確主管部門,負責日常的協調指導。各級的主要負責人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第一責任人。
我們積極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,為此營造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高效的營商環境。
第三章:打造優質服務環境
為了提供更優質的服務,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建立了專業的企業服務機構,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。完善“首席服務員”制度,構建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體系。
每年10月15日設定為“滁州優化營商環境日”,通過各種活動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精神和社會責任感。
第四章:政策與服務的深化
部門與相關部門構建新型的政商關系,及時響應市場主體需求。制定政策時,廣泛聽取市場主體意見,并邀請企業家參與。完善產業鏈和創新鏈,為市場主體提供便利。
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搭建企業用工平臺,支持共享用工模式,保護勞動者權益,加強職業技能培訓。
第五章:住房公積金政策優惠
對于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市民,我們根據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靈活調整貸款額度。多子女家庭和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家庭,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提取時,都能享受到更多的優惠和支持。
在滁州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的博士、碩士和本科畢業生,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,更能享受到1.5倍的貸款額度優惠。
這些新政策的實施,將更好地滿足廣大市民的住房需求,促進滁州市的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