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:總則
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與社會創造力,推動本市高質量發展,根據國務院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,特制定此條例。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。
第二章:優化原則與目標
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遵循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的原則,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,職能轉變為核心。通過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化服務的改革,積極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,為市場主體營造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服務高效、預期穩定的營商環境。市、縣(市、區)應明確主管部門,負責協調、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。
第三章:合作與交流

市、縣(市、區)應加強與其它城市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交流合作,特別是在工作機制和改革舉措上實現等高對接。鼓勵公民和社會組織參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,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。對于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積極探索并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和個人,依法予以免責或減輕責任。
第四章:商事服務環境
本市應建立專業化的企業服務機構,常態化開展各類活動,服務實體經濟。完善“首席服務員”工作模式,構建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體系。每年10月15日為“滁州優化營商環境日”,激發和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。建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,及時回應市場主體訴求,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。
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搭建企業用工供需平臺,支持共享用工和新業態用工,保護勞動者權益。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教育,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。
第五章:附則及住房公積金政策優化
各地、各部門應結合實際情況,積極探索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。本條例的修訂與施行,旨在為本市營造一個更加優良、更具吸引力的營商環境,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。
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,為廣大市民帶來利好消息。政策調整旨在滿足市民的住房公積金需求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。
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額度進行了調整,根據借款人的月繳存額不同,貸款額度也相應調整。多子女家庭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政策傾斜,貸款額度可上浮。這項政策的實施將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作用,支持市民解決住房問題,促進滁州房地產市場的繁榮與發展。